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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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 1.持有境外身份证明或批准出境定居的文件; 2.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根据办事需求到相应的办事事项录入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后台工作人员或系统对申办信息进行受理。
3.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审核通过的,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实时支付。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人员进行书面审查。
4.决定。窗口人员审批,予以通过的,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实时支付;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收件
符合条件的进行收件
受理
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
审查
核查审批金额
决定
予以通过的,由住建部结算平台即时支付;不予通过的,说明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制证
办结
送达
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州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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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高州市茂名大道198号泰华苑二楼5号、7-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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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8-665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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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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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C1路、G1路公交车在城东车站下车,再往隧道口方向直走516米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