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湛江市赤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日常用语
机关转企业申请,机关养老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申请,机关保转企保申请,企业保转机关保申请,企业养老保险转机关养老保险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1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其他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空表).doc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样表).doc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参保人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参加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间变换工作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站,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二)工作人员初审申请材料和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确认接续条件。
(三)工作人员复审申请材料和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确认接续条件。
(四)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
务前台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申请业务。
(二)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四)办理结果: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
1
收件
收件
资料齐全
2
受理
受理
资料齐全
3
审查
审查
资料齐全
4
决定
决定
资料齐全
5
制证
制证
资料齐全
6
送达
送达
资料齐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赤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窗口
-
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椹川大道北62号赤坎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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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8208425、0759-8208438、0759-8208427、0759-8208420、0759-8208459
-
办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的周一至周五和调休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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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1、13、15、34、47路到“保养场”站,16路到“康强路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