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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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1)偿还职工本人或配偶购房贷款。 (2)在本人或配偶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4次住房公积金,每年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4)偿还部分贷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可以在提前还款凭证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提前还款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①申请:职工在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上提出申请;②受理:系统自动审核职工信息;③审核通过,资金即时到账。
窗口办理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已通过网上预约预审后或到市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取号,提交以上资料。
②初审受理:收件并初审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录入信息和扫描原件后,经申请人核对信息无误并在写字板上签字确认,由初审岗提交至复核岗。
③复核审核:对受理、收件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对录入信息,审核通过提交进入银行转账环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初审岗。 ④转账:经银行端口核实转入账户信息,资金实时到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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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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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合同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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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及利息清单或利息发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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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还贷流水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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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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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还款明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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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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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南粤行、农商行、光大等银行均可)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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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窗口办理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吴川办事处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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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湛江市吴川市人民东路建行大厦三楼 1号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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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557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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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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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4路 到 工商银行湛 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