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经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失业保险金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日常用语
失业,保险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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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 | 其他 |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pdf | 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模板).pdf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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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手机终端或网上申领。手机端:微信搜索登陆“粤省事”,点击“办事”选择“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金待遇申领”,按操作要求办理申领。网页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点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跳转后输入账号密码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后登录,选择险种类型含有失业保险的需要办理业务的统筹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2.受理;3审核;4.办结。 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共享核查申请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核查不到的,申请人可通过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作出承诺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申请人的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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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失业保险申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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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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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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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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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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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办人身份证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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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参保人员必要,其他可领取后办理)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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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局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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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9-361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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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点-12:00点,下午2:30点-6:00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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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车11线,16线,31线、5线、10线、12线、38线、48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