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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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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日常用语
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对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含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或有关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变更。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由参保单位或个人通过网上申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一)前台受理工作人员接到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江门市工伤保险,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应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二)后台在收到前台基本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后,经办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前台受理的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应及时退回前台通知补正资料,待资料补充完整真实后再重新启动工伤待遇审理程序。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办理。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窗口(2-3号窗)

  • 办理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综合楼一楼工伤待遇窗口(2-3号窗)

  • 中心电话:

    0750-663581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102路、123路、220路、231路、301路、301B路、309路、312路、313路、319路、329路公共汽车到新会供电局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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