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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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参保单位、参保人及公、检、法等单位到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的业务。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广东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 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在网上出具电子《预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窗口人员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养老科审批人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文。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 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现场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初审;第三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受理业务并出具 回执;第四步:复审资料;第五步:予以办理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审查
符合申办条件,资料齐全的,允许办理。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1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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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南海大道北83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3楼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1号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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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816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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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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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自驾 导航搜索: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3号) 周边停车推荐:南海印象汇、越秀.悦汇天地A区、越秀.星汇云锦B区等。 2、公共交通 ①、地铁:广佛地铁-桂城站A出口,沿“南海大道北”往南方向步行约200米。 公交站:南海区政府、桂城地铁站、南海公安局等公交站步行200-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