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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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通过“查询与申报”进入个人账户,在证明出具——缴存情况证明栏目打印。
受理
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决定
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出具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缴存单位或缴存职工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
送达
“证明出具”栏目填写资料提交后下载打印。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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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385号5座金穗大厦三楼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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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7-12329,075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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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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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505路、523路、524路公交车到“金穗花园站”下车,往东南方向步行100米左右到沧江路385号5座金穗大厦三楼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