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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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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三)未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或使用组合贷款在本市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在公积金冲还贷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提取额度未提取完毕。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线上渠道进行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服务大厅等)
2.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核。复核人员进一步审核材料,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业务办结;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4.领取结果。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提醒: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缴存单位或缴存职工解释说明、
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单位、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复核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提醒: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
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1

收件

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受理后部门进一步审核材料,并作出决定,予以通过的,业务办结;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4

决定

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缴存单位或缴存职工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单位、职工行为和证明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送达

领取或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窗口领取、网上查询。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0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4
    购房发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借款合同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
    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0
    还款利息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办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E栋4楼(北面E3电梯厅)

  • 中心电话:

    0757-12329;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位置指引:

    1.公交:乘坐 110 路、805 路、163路等线路公交车至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站下车,往东北方向步行约 10 分钟即可到达中欧中心 E 栋,从北面 E3 电梯厅上 4 楼即可。 2.地铁:乘坐广佛线或佛山地铁 3 号线至东平地铁站 B 出口,为方便市民出行,现已开通东平站 B 口至中欧中心园区的穿梭巴士,每天早上 7 点至晚上 7 点运转,巴士在园区 B 栋和 E 栋附近各设有一个停车点,可选择乘坐穿梭巴士直达园区,或出东平站B口往西北方向步行约 10 分钟即可到达中欧中心 E 栋,从北面 E3 电梯厅上 4 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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