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职工基本养老金补发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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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养老金补发退发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本事项适用于(1 )离退休人员由于首发退休待遇时间核定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补发退发待遇的审批。(2)原已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在《关于解决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实施(2007年8月15日)前已经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人员,申请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一次性养老待遇,退还后可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3)出国定居人员待遇补发预发的审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广东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 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
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预收件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才正式受理的,窗口人员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
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文。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 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取号,待叫号时到服务大厅3、4号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收件,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收件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3.经办,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由不同的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初核、复核、审批环节,做出审批决定,并制作和签发结果文书。 4.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服务大厅3、4号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符合补发退发养老金情况证明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D座1楼D2电梯口侧4号窗口

  • 办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D座1楼D2电梯口侧4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7-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乘坐110路、118路、163路、805路、G10路、桂27路公交车至“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站下车,往东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可到达中欧中心;地铁:乘坐广佛线或佛山地铁3号线至“东平”地铁站B出口,往西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可到达中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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