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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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一)办结人才引进手续未申请调档,现工作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或暂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存放在市外的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 (二)市外人事档案转入珠海,现工作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或珠海户口暂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存放在市外的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 (三)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辞职、辞退或被开除,且现工作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或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办结自主择业相关手续且人事档案已转入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工作单位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或暂无工作单位的随军家属。▲《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关系转递通知单》原件(随军家属人员提供)。 (五)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至珠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学科(项目)博士后进站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取得博士后证书后经备案同意出站到珠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博士后研究出站人员。▲博士后进站设站单位或出站接收单位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公有制企业,其档案由设站单位或接收单位对原档案保管单位直接发函调档。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原件(博士后进站人员提供);设站单位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原件、《博士后证书》原件(博士后出站人员提供)。 (六)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自2017年4月13日起托管在我市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珠的现工作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有变动或珠户的户口所在区发生迁移的人员。 (七)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自2017年4月13日起托管在我市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学历档案、工作档案、已有协议人事档案托管协议未调档的人员。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档案管理→调档申请→发起申请→保存,根据转入类别的要求上传对应的附件,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新增附件→上传→返回,点击“提交申请”。
①申请调档审核: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②收档确认审核:收档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审核工作。特殊情况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注:每年7至9月毕业生收档高峰期例外。
四、网上签订协议: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服务→人事人才→档案管理→协议管理→签署协议(仔细阅读《珠海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勾选“已阅”,点击签署),完成签订手续。 ▲若档案内缺少关键材料,在签订协议前还需勾选“已阅”《档案审核结果确认书》。
窗口办理流程:
(一)窗口申请
申请人备齐办理材料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窗口审核
办理材料齐全的,即来即办。办理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齐的,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待补齐材料后重新申请。
(三)网上签署协议
申请人档案寄达或由专人送达后,经办机构将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醒,请于30天内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档案管理→协议管理→签署协议。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流动人员档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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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 3333 号(青活路与迎宾北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首层,珠海市香洲区政务服务中心K0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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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211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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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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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梅华路南侧、市民服务中心北侧增设“市民服务中心北”公交站,计划增停线路9、13、16、17、17A、55、B5路,乘坐以上线路至“市民服务中心北”下车即到。2.原公交9路由“体育中心南-拱北口岸总站”调整为“市民中心总站-拱北口岸总站”。3.如乘坐9、55、B10可选择从“市民广场东”公交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