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登记(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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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异议登记(注销)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受理条件主要包括: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3.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4.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选择对应的业务进入网上申办通道,上传申请材料(含电子签章材料、共享获取材料、材料原件电子影像等),线上提交登记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网上申办编号。
2、登记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无纸质材料的,直接核准登记并登簿,有纸质材料的,系统通知现场核验或邮递申请材料;审核未通过,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材料补正后,继续审核;
3、有纸质材料的,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或现场交验材料(无纸质材料的忽略此步骤)。
4、无纸质材料的,登记部门直接核准登记并登簿。有纸质材料的核验材料原件,核验未通过,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法补正的,线上反馈不予受理回执;核验通过,核准登记并登簿。

窗口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受理。申请人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叫号申请办理登记,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登记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申请人也可先行网上预约(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或“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在预约时间到登记机构现场申请办理登记。(即时办理)
2、审核登簿发证。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核准登记并登簿,申请人可实时查询不动产登记办理结果。(办理时限:一般不动产权注销类登记业务3个工作,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1个工作。)
3、办结后纸质材料按要求归档。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办证大厅

  • 办理地点:

    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5楼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办证大厅1-8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7263092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位置指引:

    乘坐公交巴士801、Z115、Z126路到“市民中心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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