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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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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2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其他 证书证明.jpg 证书证明.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5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1.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15个工作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2.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3.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4.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选择对应的业务进入网上申办通道,上传申请材料(含电子签章材料、共享获取材料、材料原件电子影像等),线上提交登记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网上申办编号。
2、登记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无纸质材料的,直接核准登记并登簿,有纸质材料的,系统通知现场核验或邮递申请材料;审核未通过,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材料补正后,继续审核;
3、有纸质材料的,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或现场交验材料(无纸质材料的忽略此步骤)。
4、无纸质材料的,登记部门直接核准登记并登簿,并通知申请人缴纳登记费。有纸质材料的核验材料原件,核验未通过,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法补正的,线上反馈不予受理回执;核验通过,核准登记并登簿,并通知申请人缴纳登记费;
5、申请人自助扫码缴纳登记费后,选择纸质证书的,权利人自行到自助打证机打证或到窗口领证,或由登记部门按权利人要求邮寄送证;选择电子证书的,登记部门自动核发电子权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受理。申请人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叫号申请办理登记,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登记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申请人也可先行网上预约(登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或“珠海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在预约时间到登记机构现场申请办理登记。(即时办理)
2、审核登簿发证。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核准登记并登簿,同时进行打证。申请人自助扫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后,可直接到窗口领证;颁发电子证书的,交费后,申请人可立即查询或下载电子权利证书。选择纸质证书邮寄送达的,系统在确认申请人缴费完成后,当日邮寄送证。(办理时限:单位、法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10个工作日,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
3、办结后纸质材料按要求归档。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税费等缴纳凭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4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5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该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6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8
    已租赁方式取得的,应该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9
    已作价出资和作价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作价入股批准文件等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0
    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等材料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1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横琴分中心服务窗口

  • 办理地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119、120、12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56-8841093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位置指引:

    横琴市民中心站(62路、Z50路环线、87路、Z52路、琴T86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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