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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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条件:缴存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缴存职工本人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享受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 (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凭身份证办理。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因离休、退休提取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网厅申请提取: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珠海市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香洲管理部)提取业务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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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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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5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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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逢周三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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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9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总站;9、13、16、17、17A、55、B5路公交车到市民服务中心北站;9、55、B10路公交车到市民广场东站;7、9路公交车到市民广场南站;13、16、17、17A、55、B5、B6、B10路公交车到香山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