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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零额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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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账户零额销户
日常用语
0额销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账户余额为0且已封存。温馨提示: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12329电话语音办理此业务。

业务办理须知:
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i深圳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直接修改。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0额销户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注: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龙岗管理部)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1232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M318路至“留学生创业园站”,M229、B809路至“龙岗中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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