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
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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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
日常用语
命名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 批文 替换-组别1:照面版本1.jpg 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有地级以上市街路巷命名、更名权限的,由本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依据材料清单、审查要点及样表实施受理,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情况。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是否符合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 是否符合深圳市建筑物(群)命名相关规则。
4

决定

1.申请符合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建筑物(群)命名相关规则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建筑物(群)命名相关规则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深圳市建筑物更名批复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

送达

证件送达。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办理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 中心电话:

    0755-36667613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

  • 位置指引:

    地铁路线:乘坐地铁9号线到怡海地铁站,从C出口出站,步行20米到达。 公交线路:乘坐公交M492/M157/M418到前海合作区站下车,步行60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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