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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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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办理账户注销登记。单位账户注销前,须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如有暂存款的,需按单位退款流程办理退款。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站选择单位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
3.审查:系统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心网站或中心微信公众号填报预约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申请材料前往前台提出申请。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并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意见。
5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办理,扫描归档。
6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窗口领取、当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管理部公积金业务受理区域均可受理(市中心编制)

  • 办理地点:

    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齐富路内,山东大厦对面、国美电器旁)归集业务2号、3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020-1232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二号线(白云文化站转555路或199路公交车)公交:齐富路(总站):420路、199路、981路齐富路站:555路新市墟站:886路、244路、280路、810路、523路、540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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