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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业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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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单位缴存登记业务(住房公积金)
日常用语
单位缴存登记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站选择单位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
3.审查:系统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心网站或中心微信公众号填报预约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申请材料前往前台提出申请。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并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1

收件

1.申请事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条件的,给予当场办理。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意见。
5

制证

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当场办理,扫描归档。
6

送达

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

窗口领取、当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2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4
    《单位授权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番禺办事处公积金业务受理区域均可受理(市中心编制)

  • 办理地点:

    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7.39号归集业务3-5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20-12345、020-12329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地铁:地铁3号线番禺广场站D出口公交:邮电大厦(德兴路):番6、番8、番11、番18、番21,番91,番广301沙墟村:番22、番97、番100、番92、番51B、番91、番3、番6、番8,番10、番11,番18、番2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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