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云浮市云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除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对除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日常用语
法定办结时限
90 ( 自然日 )   
业务系统
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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