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云浮市公安局
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
日常用语
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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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行驶证 | 证照 | 行驶证样表.jpg | 行驶证样表.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证照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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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窗口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部门有相关过程文书的话以部门的为准,部门没有的话以我们统一规范的文书为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窗口现场领取结果。5.档案室归档办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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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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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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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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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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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变更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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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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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动车标准照片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车管所1楼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厅1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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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车管所1楼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厅1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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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6-8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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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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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出租车2路车到达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云浮市公安局下车或乘坐3路公共汽车至英东体育馆站下车后向前步行6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