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云浮市公安局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日常用语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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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证照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jpg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样本.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 | 总时限 | 5工作日 |
---|---|---|---|
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审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保安服务公司服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和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保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公司管理方案、办公场地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证明场地实地核查、安全措施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通知书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方式为书面核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集体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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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申请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不良记录; 2、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3、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
办理流程
1
收件
根据变更事项所需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并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
云浮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接受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本事项的申请,按初审量化表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
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通过的,现场收取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并制作现场考察报告报本级领导审核;实地核查不通过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应一次性予以补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人的场地面积、办公区域设置、办公设施等项目进行考察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
审查
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领导在收到现场考察报告后,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现场考察结果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4
决定
市级公安机关领导自收到审查人提交的审查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决定作出准予许可的,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对审批决定作出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是否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第八条规定。
5
制证
1、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
2、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由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
1、准予许可的,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1、准予许可的,制作《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6
送达
将《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至申请人。
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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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表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保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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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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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
5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云浮市)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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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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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8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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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公设备清单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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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车辆行驶证原件:0 | 复印件:3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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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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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授权书委托书(设立保安公司)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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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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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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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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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办公场地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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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窗口办理
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车管所1楼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厅1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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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车管所1楼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厅1号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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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6-81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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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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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出租车2路车到达云浮市云城区金丰路1号云浮市公安局下车或乘坐3路公共汽车至英东体育馆站下车后向前步行6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