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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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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
日常用语
高考、三侨生、证明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表 其他 广东省报考20-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doc 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表.doc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户籍在我省的参加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侨办网上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电子材料。
2.核验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将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寄送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 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在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
4.审查。受理后,侨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对《居民户口簿》及护照信息的真伪性不能明确的,在办理“三侨生”证明受理时间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函送同级公安局进行核查,同级公安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函复同级侨务部门。
5.决定 侨务部门对考生提供的资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承诺在办理“三侨生”证明受理时间截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发“三侨生”证明;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6.办理结果。市侨办将有关办理结果上报省侨办,省侨办转交给省招生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三侨生”名单组织公示。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往届生“三侨生”名单由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同时,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三侨生”名单,公示网址:http://www.eeagd.edu.cn,公示时间为办理“三侨生”证明的第二年3月上旬,公示期为7天。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侨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对《居民户口簿》及护照信息的真伪性不能明确的,在办理“三侨生”证明受理时间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函送同级公安局进行核查,同级公安局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函复同级侨务部门。
4.决定 侨务部门对考生提供的资料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承诺在办理“三侨生”证明受理时间截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统一核发“三侨生”证明;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5.办理结果。市侨办将有关办理结果上报省侨办,省侨办转交给省招生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三侨生”名单组织公示。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往届生“三侨生”名单由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同时,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三侨生”名单,公示网址:http://www.eeagd.edu.cn,公示时间为办理“三侨生”证明的第二年3月上旬,公示期为7天。

1

收件

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2

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报局领导决定。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

决定

根据申请材料及业务处室提出的意见作出决定。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登记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

送达

送达人记录快递单号或申请人(受送达人)签收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2
    广东省报考20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身份确认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3
    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5
    国外出生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6
    归侨人事档案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7
    现役军人归侨身份人事档案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8
    国外居留认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9
    出生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10
    收养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11
    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12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中共云浮市委统战部侨务科

  • 办理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市开放大学教育综合楼6楼侨务科办事窗口

  • 中心电话:

    0766-898823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打的前往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市开放大学教育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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