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 |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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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级评审
日常用语
三甲评审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医院等级证书 其他 证书模板.pdf 证书模板.pn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申请医院等级评审初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满三年、并按照三级规划设置的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2.其中,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三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复核评审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 3.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办大厅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在线填报申请材料。2.受理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申请事项由综合监督处审批。3.获取办理结果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委办证大厅应于5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并发放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办大厅网站(http://www.gdzwfw.gov.cn/)上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在受理窗口可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办证大厅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证大厅)、电话查询(电话:020-84469270)和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医政医管股

  • 办理地点: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医政医管股室

  • 中心电话:

    0663-2214543

  •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

  • 位置指引:

    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建设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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