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证明 | 其他 | 客运站验收证明.docx | 样表客运站验收证明.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 200)的规定执行;(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预约,根据提示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申请人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各辖区交通局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组织特殊环节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4.审批。批准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客运站站级验收合格证明》;不予通过的,正式告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6.送达:申请人按预约的方式到相关县级以上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级以上交通运输局运管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组织特殊环节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4.审批。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客运站站级验收合格证明》;不予通过的,正式告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6.送达。申请人按预约的方式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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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客运站级验收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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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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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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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省公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计划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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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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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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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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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授权委托书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综运股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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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北侧市交通运输局一楼综运股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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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3-29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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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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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导航至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