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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日常用语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证照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模板.zip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交管窗口

  • 办理地点:

    普宁市普宁大道西林青路段北侧交警大队交管股交管窗口

  • 中心电话:

    0663-2926000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位置指引:

    跟随地图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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