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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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 其他 | 5ac5fc96-e37f-496b-9746-820f4c8275c9.png | 5ff2f372-ac98-49d9-bcb1-6386a7eb9e49.pn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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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和有关分类界定结果等判定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人向相应的备案部门办理备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在线申报: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 2、申请:申请人递交申报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4、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 6、证件制作与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人员按业务受理收件要求,对申办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给予收件,并出具《收件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收件;审批部门当场完成受理审核,如没通知补正的,自收件之时起视为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出件窗口领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窗口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301窗口-30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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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301窗口-30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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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663-82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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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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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坐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站(3路、9路、10路、潮汕高铁快线都经过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