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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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8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批复 批文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批复.png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批复.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30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 2.申请材料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粤环〔2019〕24号)3.项目申报获码并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者应予收件,否则告知企业补齐修改完善。

1.申请材料齐全。 2.申请材料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6号)、《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粤环〔2019〕24号)3.项目申报获码并审核通过后提出业务申请。
2

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确认申报材料齐全
3

审查

在即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视情况组织实地核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4

决定

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申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5

制证

结果物送到业务窗口

业务科室制作项目结果证件
6

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领取结果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结果。

现场领取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综合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663-8071598

  • 办公时间:

    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

  • 位置指引:

    坐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站(3路、9路、10路、潮汕高铁快线都经过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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