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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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日常用语
电子废物,电子垃圾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证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png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样表 .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
(二)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流程

1

收件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者应予收件,否则告知企业补齐修改完善。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广东省内申请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目录。
2

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确认申报材料齐全。
3

审查

在即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视情况组织实地核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4

决定

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申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5

制证

结果物送到业务窗口

业务科室制作项目结果证件
6

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境保护服务区314号窗口领取结果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结果。

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综合服务窗口

  • 中心电话:

    0663-8071598

  • 办公时间:

    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

  • 位置指引:

    坐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站(3路、9路、10路、潮汕高铁快线都经过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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