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学籍查询结果 | 其他 | 学籍查询结果.docx | 学籍查询结果.docx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登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学籍信息查询窗口进入,输入学生姓名、身份号、验证码,点击查询。另外也可以通过登录“粤省事——教育服务——学生学籍查询”进行查询。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准予许可。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饶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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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饶平县黄冈镇汕汾西路北5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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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8-78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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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或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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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饶平13路、饶平3路、1路等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