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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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申领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社会保障卡(第三代) 证照 5ba54e58-75ad-49c9-bf67-487f3bf906a5.jpg 892cd9bc-ad13-40a5-9438-343863b53d9d.pn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公共服务的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和华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进入服务栏目。点击“立即办理”,注册网厅账号,登录网办系统(网上办理时限为12个工作日,不纳入承诺办结时限)。进入社会保障卡服务目录,选择“社会保障卡申领”栏目。
二、系统审核资格。填写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提交信息,进行资格校验。
三、采集申领信息。进入申请信息填写界面,获取申请人照片、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和选择领卡方式(邮寄领取/网点自提)等。
四、系统受理审核。进行实名认证等审核。审核通过,进入制卡流程。审核不通过,返回审核失败提示信息。
五、进入制卡流程。社会保障卡制卡成功后,以申请人选择的领卡方式(到付方式邮寄/前往网点自提)将卡片交付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社保卡流程
(一)卡经办网点核实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受理代办业务的,核实申请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监护人证明文件),收取申请人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检查资料完整性、核实申请人或代办人身份,双方签字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
(二)网点经办人员在省卡系统“社保卡申请-个人申请-新增申请”栏目中,录入个人申请资料,省卡系统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发卡状态进行比对核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接受发卡申请,出具《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
(三)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范的,网点经办人员应现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经核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网点经办人员应出具卡经办网点专用业务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解决途径。
(四)经市卡中心批次确认后,省卡系统将预开户文件通过FTP服务器反馈服务银行。服务银行根据预开户文件将金融账户信息通过FTP服务器发送省卡系统用于卡片制作。
二、单位批量申请社保卡流程
(一)卡经办网点收取单位所有申请人的《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个人相片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批量业务申请表》。卡经办网点检查资料完整性、核实授权经办人身份,双方签字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卡批量业务申请表》。批量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双方各保留一份。
(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批量申请材料逐级上报至市卡中心,由市卡中心将批量申请材料按照省卡系统规定的格式整理成数据文件,并上传省卡系统。省卡系统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发卡状态进行比对核查,经比对个人信息正确、唯一,且符合发卡条件的,接受发卡申请。
(三)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范的,卡经办网点应现场告知授权经办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经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卡经办网点应出具经办部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授权经办人解决途径。 (四)经市卡中心批次确认后,省卡系统将预开户文件通过FTP服务器反馈服务银行。服务银行根据预开户文件将金融账户信息通过FTP服务器发送省卡系统用于卡片制作。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该未开放档案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该未开放档案是否涉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2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业务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个人照片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全市各银行服务网点

  • 办理地点:

    全市各银行服务网点办理窗口

  • 中心电话:

    全市各银行服务电话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全市各银行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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