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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其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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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日常用语
规划报建(建筑类)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照 模板.pdf 样例.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其他/其他审查方式 总时限 1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时限为1个工作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1. 政府投资项目。
1)取得选址意见书或用地预审意见,取得规划设计要点或用地规划许可证;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3)位于国家安全区域的,通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批;4)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取得地铁运营单位意见;5)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过文物保护部门审批;6)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应急部门的审查意见;7)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取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意见。
2. 社会投资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完成规划报建文件编制;3)位于国家安全区域的,通过国家安全部门审批;4)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取得地铁运营单位意见;5)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通过文物保护部门审批;6)项目涉及油气及其他危险品的,应取得应急部门的审查意见;7)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取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意见。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其他工程项目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符合各项规划要求。2.符合《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3.符合申报项目所属的国家规范及行业技术规范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窗口领取(缴纳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后)
6

送达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窗口领取(缴纳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业务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4
    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结案证明或执法局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已报建的,提供原报建资料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6
    建筑构筑物工程设计方案图
    原件:2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东凤办事点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6号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14、15号窗口、41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22600606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K12、K20、929、303、512、等路线可到,至东凤镇政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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