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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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日常用语
个体户注销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登记通知书 其他 模板-注销登记通知书.docx 样本-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办理流程

1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相关规定审查,提出初步意见。
3

决定

1.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相关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4

制证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5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2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窗口办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A02-A08窗口(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A02-A08窗口(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89817292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可乘坐003、B30、091路公交车在“博览中心”站下车,或乘坐G098、B30、024路公交车在“博览中心南门(远洋城)”站下车,或乘坐035、B10、K16路公交车在“博览中心东”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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