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遗失补办)
日常用语
无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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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根据2010年5月24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
办理流程
1
收件
办理结果:收件(受理/材料收取回执)或当场告知不予受理
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五、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要求
2
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受理/材料收取回执)或当场告知不予受理
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五、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要求
3
审查
办理结果:审查通过;审查不通过(补齐补正);送返窗口
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五、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要求
4
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五、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要求
5
制证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制证
电子证照
6
送达
办理结果:办事人提交满意度评价
短信通知办事人网上查询或领取办事结果,或者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无窗口办理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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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民生路38号六楼6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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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8832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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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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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可乘坐:006路,024路, 047路,048路,12路,216路, B10路, B16路公交车至民生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