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旅行社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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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旅行社设立许可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证照 旅行社许可证.jpg 旅行社许可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办理流程

1

收件

材料不齐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证,发出申请材料补正电子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发出不予受理电子通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复核人员作出复核意见,复核通过后移交领导审定。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出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关于许可设立的批复》;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关于许可设立的批复》、《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关于许可设立的批复》、《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8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文广旅局办事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18-19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88225000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可搭乘003、36路车至博爱路博览中心站下车;2、可搭乘024、030路车至兴文路博览中心南(远洋城)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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