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接收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档案接收
日常用语
“档案,接收”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存档证明 其他 存档证明.docx 存档证明.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的个人或其工作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管人事档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申办地址 提出申请;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受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出具《调档函》;
第四步:办理转档手续。
第五步:收档确认(系统查询确认或存档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存档(经办)人员向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开具《调档函》;
3.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收档确认(系统查询确认或存档证明)。

1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且材料齐全的,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3、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

受理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且材料齐全的,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3、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转后台工作人员审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4

决定

1、后台工作人员开具《调档函》,申请人自行下载;2、后台工作人员开具《调档函》至申请人。3、档案转递至我办后,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编码入库。(申请人可查询确认或开具存档证明)。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居民身份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6-10人社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6-10人社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8981716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003路、035路、36路,至“博览中心”站下车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