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日常用语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学校派专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中山市网厅(www.gdzwfw.gov.cn/?Region=442000)进行网上申请;如申请材料信息不齐,应通过信息平台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拨付:符合条件的按资金类别办理相关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补贴期限:一次性。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窗口办理流程:
学校派专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申请补贴,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审核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拨付:符合条件的按资金类别办理相关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补贴期限:一次性。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1

收件

1、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补正;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1、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2、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初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核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审查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
4

决定

做出审批决定。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6

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城乡困难家庭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或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2
    学籍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窗口办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6-10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6-10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12333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003路、035路、36路,至“博览中心”站下车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