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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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 粤民规字〔2019〕3号)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填报年度报告,社会组织按要求登录中山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zs.gdnpo.gov.cn/)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年度报告材料;
2.形式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 3.网上公示,业务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受理初审
第三步:办结,公示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决定
办结归档。
窗口办理
中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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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三楼中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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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8826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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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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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乘坐003、009、013、015、038、042、213、B11、B19公交车至中山图书馆站或者柏苑新村站步行约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