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
| 1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证照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
| 可办理具体条件 |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2025年11月1日起,根据公安交管“高校办成一件事”改革措施,可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全流程办理机动车解抵押业务1.申请人进入中山交警微信公众号,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预约申请,选择受理时间、办理地点。
2. 受理: 受理岗受理资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 受理资料成功后,进行审核,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4. 审批: 审核通过后,现场进行审批。
5. 办结: 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质押备案内容。
6. 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中山市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证件或快递领取结果。
注:邮寄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1、申请。申请人向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1)申请人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受理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因资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不予受理的,受理人还应一次性告知欠缺的材料或正确的格式。
(4)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审核不通过。
4、审批。 5、通知当事人领取审批结果,或直接将审批结果邮寄当事人。
收件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解除抵押登记/质押备案。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解除抵押登记/质押备案。
制证
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质押事项。
送达
送达已签注事项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西区业务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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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西区机动车检测站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证大厅3号窗口、5号-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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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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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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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车K21路、228路,或参照窗口地址,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并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