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公安局
机动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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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册登记
日常用语
新车上牌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机动车登记证书 证照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无电子证照
2 机动车行驶证 证照 行驶证样表.jpg 行驶证样表.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3 铁牌 证照 铁牌_副本.jpg 铁牌_副本.jpg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由审核岗位人员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查。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

制证

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送达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委托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机动车来历证明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 5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免提交
  • 7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南部分所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沙坦公路818号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南部分所办证大厅1-8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12123

  • 办公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213路到万象郡站、K11路到金涌大道南站、K15路到茅湾站可至,或参照窗口地址,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并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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