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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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证照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机动车登记证书.jpg | 无电子证照 |
2 | 机动车行驶证 | 证照 | 行驶证样表.jpg | 行驶证样表.jpg | 已关联电子证照 |
3 | 铁牌 | 证照 | 铁牌_副本.jpg | 铁牌_副本.jpg | 无电子证照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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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制证
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
送达
送达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临时行驶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南部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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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沙坦公路818号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南部分所办证大厅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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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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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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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公交车213路到万象郡站、K11路到金涌大道南站、K15路到茅湾站可至,或参照窗口地址,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并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