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公安局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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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赴香港或澳门进行商务活动。申请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备案,并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企业机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该事项对应的申办人员类型为:前往地为香港的商务签注企业备案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对前往地为香港的商务签注备案进行审核。
4

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古镇镇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1楼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23187316、0760-23187317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乘坐202\K01\k05号公共汽车到达古镇镇政府公交站下车,到古镇镇政府二号院一号楼办事大厅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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