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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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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旅馆新开办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特种行业许可证 证照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无电子证照

特殊程序

类型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总时限 5工作日
总时限说明 查看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按《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规定,须对旅馆进行实地核查,材料及经营现场符合法规要求,才能进行经营。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可办理具体条件 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1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若是网上申请的,则中止申请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待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送给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同时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则,现场制证给申请人,若是网上申请,则制证邮寄。

由经办岗位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申请人并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若是网上申请的,则中止申请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待补正的全部材料。
2

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若是网上申请的,则中止申请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待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送给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同时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则,现场制证给申请人,若是网上申请,则制证邮寄。

由经办岗位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退回申请人并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若是网上申请的,则中止申请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待补正的全部材料。
3

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初步意见并发送给审批阶段工作人员。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进行整改

由审核岗位人员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5号)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1月8日经第588号国务院令公布并修改)的相关规定,对经营场所查验现场结构,核验房间数、床位数、楼层、消防、产权、工作人员等情况。
4

决定

1、作出批准决定;
2、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由审批岗位人员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并提出决定意见。
5

制证

制作《特种行业许可证》实体证件。

申请人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6

送达

制作《特种行业许可证》实体证件。

申请人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物保管员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4
    防盗、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 5
    标明房号、服务台、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的平面图
    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 6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7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A14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14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车:003路,030路,035路,36路,098路公交车在博览中心站下车;024路,208路,B10路在博览中心南门下车;或参照窗口地址,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并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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