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审批结果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模板 | 样例 | 关联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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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证照 |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 特种行业许可证.jpg | 无电子证照 |
特殊程序
类型 | 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 总时限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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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限说明 | 查看说明 | ||
特殊程序说明 | 按《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规定,须对旅馆进行实地核查,材料及经营现场符合法规要求,才能进行经营。 |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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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按照《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执行。 |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若是网上申请的,则中止申请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待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送给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同时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则,现场制证给申请人,若是网上申请,则制证邮寄。
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若是网上申请的,则中止申请并短信告知申请人待补正的全部材料。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送给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同时根据告知承诺制规则,现场制证给申请人,若是网上申请,则制证邮寄。
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初步意见并发送给审批阶段工作人员。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进行整改
决定
1、作出批准决定;
2、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制证
制作《特种行业许可证》实体证件。
送达
制作《特种行业许可证》实体证件。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7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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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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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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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物保管员的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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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盗、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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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明房号、服务台、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的平面图原件:0 | 复印件:1 | 纸质/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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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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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A14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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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14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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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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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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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车:003路,030路,035路,36路,098路公交车在博览中心站下车;024路,208路,B10路在博览中心南门下车;或参照窗口地址,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并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