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日常用语
商品房网签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下简称“粤安居”),创建《商品房销售金额确认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开发企业填写电子合同基本信息,开发企业提交电子合同后,即为已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后可打印电子证照《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表》。

窗口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窗口咨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工作人员指引开发企业使用办公点公共电脑,由开发企业登录粤安居系统,创建《商品房销售金额确认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开发企业填写电子合同基本信息,开发企业提交电子合同后,即为已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后可打印电子证照《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表》。

1

受理

受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信息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要求填写,由开发企业在粤安居平台提交电子合同即完成网签备案。
2

送达

《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表》

网签备案后开发企业可在粤安居平台打印电子证照《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表》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现售)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综合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民族东路1号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综合窗口

  • 中心电话:

    0760-8833812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015路老干中心站下车,步行202米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