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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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日常用语
企业投资备案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证照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模板.zip 内资项目.pdf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1.资料齐全;2.不属于依法应实行核准或审批管理的项目;3.符合相关产业政策;4.符合行业准入标准;5.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6.提供项目代码(或在申领项目代码时一并办理项目备案)。
(备注:以下内容仅适用于广州市: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28号),广州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办理地址http://online.gzcc.gov.cn/goweb/?sx=sgxkz。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厂房、仓库项目,涉及高能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实施清单列表(其他行政权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在线办理--身份认证--跳转至“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选择“已申领/未申领”;未申领的直接转至“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 )进行申领】-在线填报申请—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缺项审查,提出材料缺项审查意见,作出接收或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要求的,予以受理,发出受理短信通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不具备资格、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接收或受理,发出不予受理短信通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通过,批复文件加盖“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专用章”印章,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不予审批通过的,发出《不予通过审批决定书》。审查过程中,发现需材料补正的,在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告知及要求,发出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载明需补正材料名称、数量及标准和要求。申请人需按照补正告知的要求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申请。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照短信提示在网上查询办理情况。在接到办结短信通知后,项目单位可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人员引导申请人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实施清单列表(其他行政权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在线办理--身份认证--跳转至“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选择“已申领/未申领”;未申领的直接转至“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 )进行申领】-在线填报申请—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缺项审查,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材料缺项审查意见,作出接收或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要求的,予以受理,发出受理短信通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不具备资格、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接收或受理,发出不予受理短信通知。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通过,批复文件加盖“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专用章”印章,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不予审批通过的,发出《不予通过审批决定书》。审查过程中,发现需材料补正的,在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告知及要求,发出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载明需补正材料名称、数量及标准和要求。申请人需按照补正告知的要求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申请。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照短信提示在网上查询办理情况。在接到办结短信通知后,以快递方式提交已加盖项目单位印章的纸质版上传申请材料(地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B60发展改革局后台)。经审批机关校验相符后,签发电子批复。

1

收件

同意收件。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实施清单列表(其他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填报申请,将申请材料、申请表格等上传,提交网上申请。系统自动对提交申请进行接收。
2

受理

同意受理。

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0.3个工作日内对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办事指南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缺项审查,提出接收或受理意见。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申请资料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标准及要求:
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是否填写正确;2.是否符合产业目录。
4

决定

审批通过。

项目备案申请人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标准和条件: 1.项目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规定;
3.项目是否属于《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的核准准入、禁止准入范围;
4.项目是否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范围。
5

制证

同意备案的,制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加盖“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专用章”。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6

送达

申请人可登陆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页面,自行下载加盖印章的备案表。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 办理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B60后台办公室

  • 中心电话:

    0760-89982801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搭乘公交003、024、030、B10等线路可到,博览中心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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