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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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凡年满6至18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华侨华人子女,可申请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适龄子女的同等待遇:(一)祖籍为东莞的华侨华人子女; (二)在莞投资的华侨华人子女; (三)在莞就业的华侨华人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内向市侨务局提出申请,高中阶段的仅接受报考中考录取入学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入学申请。受理时间为:当年3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高中阶段受理时间仅限于3月1日-3月31日工作日)。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预约;2.提交申请;3.受理;4.审核;5.审批;6.出证。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提出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办理申请,若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备,当场受理,若资料不齐备则补正资料;若不符合条件则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2、审查:由市侨务局侨务科经办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即来即办;
3、决定:由市侨务局对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即来即办;
4、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若通过则由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以快递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若未通过则告知申请人原因。则告知申请人原因。
收件
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收件。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办理。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办理。
制证
《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送达
《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12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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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申请表原件:3 | 复印件:0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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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学生的出生证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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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学生的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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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华侨华人身份证明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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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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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护照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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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在我市投资、就业、祖籍东莞证明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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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或由聘用单位(公司)提供的合法住所证明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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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生学籍卡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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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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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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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委托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1 | 复印件:2 | 纸质
窗口办理
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窗口(东莞市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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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综合服务二区G04-G11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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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22830644;0769-228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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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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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地铁:市民可乘坐地铁2号线鸿福路站A出口出站,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2.公交:市民可乘坐公交线路9、14、36、46、65、C2、C4、X5、X7、X11、X13、X17、203、213、328、862、876、微巴3路、微巴4路、微巴5路、微巴6路到市民服务中心站下,步行约50米即可到达市民服务中心。 3.自驾: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