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生育医疗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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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日常用语
参保人未在医院现场完成结算的分娩住院、妊娠合并症的费用待遇申请
预计办理总用时
10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需参保人本人登录以下渠道办理,不支持他人代办;不支持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线上申请,请预约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线下办理)。
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手机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身份验证后进入粤医保首页-我要办事-费用报销-选择相应事项办理;或直接登录网址:(生育医疗费支付)https://igi.hsa.gd.gov.cn/web/#/skipyyb?code=01049进入“费用报销-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界面,参考告知书提示内容,如实完整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提交申请。
2.审核。
(1)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的事项,在粤医保小程序-我的-办理事项进度-【已审核】界面查询审核情况。
(2)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通过。审核通过的,相应办理事项界面显示【邮寄材料】,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A.线下递交:携带申报时上传的相应纸质材料通过“i管家”预约到本人参保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现场邮寄标志选择“是”,需在经办机构完成审核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办理; B.邮寄办理:邮寄申报时上传的相应纸质材料到本人参保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邮寄标志选择“否”,相关邮寄信息需在经办机构完成审核后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提交。
注:本人参保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信息会在【邮寄材料】界面显示,本单位不承担邮寄服务及邮寄服务导致资料遗失的相关责任。
(3)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纸质材料后将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进入拨付环节。
(4)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或提交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等,将审核不通过,并提示不通过原因。
注:
生育医疗费报销(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符合申请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复核,均审核通过的进入拨付环节,1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相应待遇报销款项:
①查询参保人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到账的报销款项;
②通过i莞家-预约办事-选择市内任意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医保业务,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结算打印。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1)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3)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1

收件

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

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或《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填写《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3

审查

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或《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意见。
4

决定

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结束系统流程;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结束系统流程;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补齐材料通知书》交参保人补充材料。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信息采集表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2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电子化
    免提交
  • 3
    医院收费票据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4
    费用清单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 5
    出院记录
    原件:1  | 复印件:0  | 纸质

窗口办理

道滘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 办理地点:

    东莞市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之一道滘镇综合服务中心一楼14—20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12333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公交车603路、605路、606路、622路、628路、631路、632路,道滘镇政府站下车步行100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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