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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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
日常用语
预计办理总用时
1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 其他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docx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docx 无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可办理具体条件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
2、申请:申请人填报、上传申请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4、审查: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经审查合格,予以备案,发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发给《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6、证件制作与送达(办理结果可到市民中心服务窗口领取,也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快递送达)。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或镇街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2、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给予受理;
4、审查: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备案(经审查合格,予以备案,发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发给《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6、证件制作与送达(办理结果可到市民中心服务窗口领取,也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快递送达)。

1

收件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收件,并出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收件凭证》;
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或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不予收件通知书》《申请材料告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转入审批决定环节。

逐一核查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符合要求,核查申请材料与申请事项的对应性是否符合要求。
4

决定

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复核审查环节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5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不予备案通知书》。

业务系统生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不予备案通知书》。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出具《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凭证》、《不予备案通知书》可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3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 1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 2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 3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原件:0  | 复印件:0  | 电子化
    免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原东莞市民中心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

  • 中心电话:

    0769-12345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一)乘坐公交车9、14、36、46、65、C2、C4、203、213、217、328、862、876、X5、X7、X11、X13、X17到“东莞市民中心”站下车。(二)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鸿福路”站A出口下车。(三)自行驾车前往的,可导航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将车辆停放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停车场或中心广场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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