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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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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日常用语
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模板.zip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要求;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办理流程

1

收件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收件,并出具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收件凭证》。
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不予收件通知书》《申请材料告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核材料是否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与提交材料情况是否相符【以上时限不包括特殊程序(考试环节所需的365个工作日)】,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

制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9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湾分局登记窗口

  • 办理地点: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一号政务服务中心19-23号窗

  • 中心电话:

    0769-26889200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乘坐201路公交到“沙头沙区”公交站,步行到东莞滨海湾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乘坐242路公交到“沙头沙区”公交站,步行到东莞滨海湾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自行驾车前往的,可导航至“东莞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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