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换证))
立即办理 订阅指南 查看详细版指南
(温馨提示:此事项在线办理的账户可信等级需达到L2级及以上)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单位办理)
日常用语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预计办理总用时
5 ( 工作日 )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可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地址
是否网上办理
网办地址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审批结果

序号 名称 类型 模板 样例 关联状态
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证照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单位).png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新版样式一.jpg 已关联电子证照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一般应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的单位或者具有身份证明的个人。
2.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合法(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
3.对生产过程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已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合格。
4.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的,已经有资格的单位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有与所使用特种设备相适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经使用单位聘用。
6.建立了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8.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办理流程

1

收件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收件,并出具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收件凭证》。
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不予收件通知书》《申请材料告知书》。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

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核材料是否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4

决定

1.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与提交材料情况是否相符(一次性办理超过20台设备的业务,延长至10个工作日),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

制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

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沥分局登记窗口

  • 办理地点:

    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1号发展中心一楼1号厅3-9号窗口

  • 中心电话:

    0769-83377310、0769-81010988

  •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位置指引:

    1、乘坐镇内公交2、3、3A、6、7路等到达公交站“横沥镇政府”,步行190米到达;2、自行驾车前往的,可导航至“横沥发展中心”。

查看所有窗口信息

分享与下载

可下载简版指南PDF版本,也可以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