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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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借阅人事档案。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员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办理档案转递。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工作人员审核其人事档案信息是否有误;
4.决定:人事档案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按照发函的单位地址,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交通方式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人事档案(人事档案须在一个月内归还)。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经办人员预约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办理档案转递。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工作人员审核其人事档案信息是否有误;
4.决定:人事档案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按照发函的单位地址,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交通方式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人事档案(人事档案须在一个月内归还)。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予以受理。
审查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审查无误后,人事档案按照发函的单位地址,通过机要交通方式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档案。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4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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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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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12345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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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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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鸿福路站A出口下车; (2)乘坐“14路、65路、莞75路、X5路、X13路、213路、24路、328路、36路、565路、58路、638路、9路、X11路、X17路、X7路、快326路”在“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3)周边停车指引: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场-东北门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