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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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档案委托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时,可向实际存档单位申请将档案转递至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存档(经办)人员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转出”→在线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办理档案转递。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根据《调档函》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并审核申请调出市外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是否有误 ;
4.决定:人事档案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按照发函的单位地址,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交通方式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寄出后,后台工作人员通过短信通知存档(经办)人员。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存档(经办)人员预约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2.受理: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办理档案转递。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即时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工作人员根据《调档函》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并审核申请调出市外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是否有误 ;
4.决定:人事档案信息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按照发函的单位地址,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交通方式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寄出后,后台工作人员通过短信通知存档(经办)人员。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收件;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收件;
3.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予以收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受理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决定
后台工作人员整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并按照调档函内容出具相关材料。
制证
人事档案密封打包并按照调档函的单位地址,通过机要交通方式或邮政特快专递转递档案。
送达
人事档案寄出后,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邮寄单号。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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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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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12345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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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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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鸿福路站A出口下车; (2)乘坐“14路、65路、莞75路、X5路、X13路、213路、24路、328路、36路、565路、58路、638路、9路、X11路、X17路、X7路、快326路”在“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3)周边停车指引: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场-东北门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