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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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办理具体条件 | 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就(创)业,未达到退休年龄,符合以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 1.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 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办理内容:接收符合上述1,2,3,4,5,6,7类办理条件人员的人事档案。 如属办理条件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中选择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需上传附件 “单位介绍信”。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存档(经办)人员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申请路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档案接收”→点击“在线办理”→跳转到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办理 )。
2.受理。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查。
工作人员核查申请材料,核实无误的,为申请人开具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申请人需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我的已办”栏目下载打印并持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自行联系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转出并跟进档案转出情况。
4.办结。
档案到达后,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审核档案。
(1)符合审核要求的,档案登记入库,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就莞用”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人事人才”→点击“档案管理”→点击“档案存储地查询”确认到档情况。
(2)审查发现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指引申请人登录“就莞用”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人事人才”→点击“档案管理”→点击“人事档案审查公告”确认人事档案需要补充的资料并根据指引补充完善。
(3)审查发现缺少关键档案材料但申请人暂时无法完善档案材料的,请登录“就莞用”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人事人才”→点击“档案管理”→点击“人事档案审查公告”在线签订《接收人事档案缺少材料告知承诺书》(由工作人员下载存入本人档案内),领取《接收人事档案缺少材料告知书》(存档人本人自行保存)。(相关数据每周更新一次,存档人签订完毕后需及时下载保存好)
(4)不符合审核要求的,人事档案将经本人同意后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存档(经办)人员向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查。
工作人员核查申请材料,核实无误的,为申请人开具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申请人需登录电子邮箱或短信指引或i莞家公众号→用户中心→个人中心→我的办件处下载打印并自行联系原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转出并跟进档案转出情况。
4.办结。
档案到达后,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审核档案。
(1)符合审核要求的,档案登记入库,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就莞用”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人事人才”→点击“档案管理”→点击“档案存储地查询”确认到档情况。
(2)审查发现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工作人员通过短信指引申请人登录“就莞用”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人事人才”→点击“档案管理”→点击“人事档案审查公告”确认人事档案需要补充的资料并根据指引补充完善。
(3)审查发现缺少关键档案材料但申请人暂时无法完善档案材料的,请登录“就莞用”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人事人才”→点击“档案管理”→点击“人事档案审查公告”在线签订《接收人事档案缺少材料告知承诺书》(由工作人员下载存入本人档案内),领取《接收人事档案缺少材料告知书》(存档人本人自行保存)。(相关数据每周更新一次,存档人签订完毕后需及时下载保存好)
(4)不符合审核要求的,人事档案将经本人同意后退回原档案保管单位。
收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收件;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收件;
3.符合申请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待材料补齐后再予以收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受理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决定
后台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制作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
制证
后台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开具电子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
送达
档案到达我中心后,工作人员审核档案,符合要求的,登记并形成存档编码入库。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包含材料5份 显示免提交的材料,办事无需携带原件提交
窗口办理
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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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综合服务二区“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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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电话:
0769-12345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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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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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指引:
(1)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在鸿福路站A出口下车; (2)乘坐“14路、65路、莞75路、X5路、X13路、213路、24路、328路、36路、565路、58路、638路、9路、X11路、X17路、X7路、快326路”在“市民服务中心”站下车; (3)周边停车指引: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停车场-东北门出入口。